新版公租房建设标准实施!宜设地下公共储藏空间

新版公租房建设标准实施!宜设地下公共储藏空间

北京日报客户端

 

未来,公租房居室功能将更灵活,白天作为客厅使用的空间晚上即可变身卧室。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并实施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》,这也是8年来本市对原有公租房建设标准的首次修订。据悉,新版《标准》明确公租房建设要考虑居室功能的灵活转换和复合使用,地下空间宜设置灵活分隔的公共储藏空间。

 

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种,主要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、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。随着国家生育政策调整,多子女家庭比例逐步提高,许多家庭对居室的数量和功能有更多需求。但由于公租房建筑面积相对较小,曾经的公租房建设标准难以满足此类家庭需求。

 

根据新版《标准》,公租房户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60平方米,户内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。如何在面积相对小的条件下,实现更多居住需求?《标准》提出了解决办法,在结构选型方面,本市要求公租房宜优先采用主体结构大空间布置,以便于空间的灵活分隔和组合;在室内设计和家具选型方面,本市要求公租房室内装修应满足户内功能空间的灵活使用需求,精细化设计插座等末端点位,方便入住家庭通过家具、绿植、屏风等软性隔离设施实现居室功能的灵活转换和复合使用,比如白天作为客厅的空间可在晚上转换为卧室等。

 

除了考虑到多子女家庭对居住功能的更多需求外,新版《标准》还特别关注到“一老一小”、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起居、出行。其中要求,除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无障碍要求外,公租房户门门槛的高度不宜大于3.5厘米;小区内的公共活动场地与步行系统,应方便老年人、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活动和交往。

 

此外,《标准》还增加了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设置的要求,调整了地下自行车库出入口坡度,以方便居民日常出行,实现全龄友好。

 

在交通配套方面,《标准》还明确,公租房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500米内宜设有公交站点设施,规划人口每7000人应配置2000平方米的公交首末站用地,并配置1条公交线。同时,公租房住区还应设出租车等候点,且出租车等候点距住区人行出入口不应大于100米。

 

居住在公租房中的市民普遍反映,公租房面积较小,缺乏足够的储物空间。《标准》对此提出了“利用公共空间解决户内功能”的思路,明确公租房的地下空间宜设置灵活分隔的公共储藏空间。同时,公租房项目还应拓展文娱设施、活动室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功能,发挥“小户大家”优势。

 

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| 记者 鹿杨

 

编辑 王海萍

 

流程编辑 刘伟利

关闭